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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收票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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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什么是應收票據?

應收票據是指企業(yè)持有的還沒有到期、尚未兌現的票據。應收票據是企業(yè)未來收取貨款的權利,這種權利和將來應收取的貨款金額以書面文件形式約定下來,因此它受到法律的保護,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。是一種債權憑證。

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(guī)定,商業(yè)匯票的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,因而我國的商業(yè)匯票是一種流動資產。

在我國應收票據應付票據通常是指“商業(yè)匯票”,包括“銀行承兌匯票”和“商業(yè)承兌匯票”兩種,是遠期票據,付款期一般在1個月以上,6個月以內。其他的銀行票據(支票、本票、匯票}等,都是作為貨幣資金來核算的,而不作為應收應付票據。

2.應收票據的種類

應收票據按照償付期的長短,可分為即期票據和遠期票據兩種。在我國,除商業(yè)匯票外,如支票、銀行本票、銀行匯票等票據都是即期票據。因此,應收票據主要是指應收的商業(yè)匯票。

3.商業(yè)票據分類

商業(yè)票據可以按不同的標準進行分類。

1、票據按能否立即兌付.分為即期票據和遠期票據。即期票據見票即付,遠期票據則須到指定的付款日期到期時才兌付。

2、票據按是否附息,分為附息票據和無息票據。附息票據到期時除需支付票據面額外,尚需按票面規(guī)定的利率支付利息,無息票據到期時只需支付票據面顫。

會計上作為應收票據處理的是指物業(yè)管理公司在采用商業(yè)匯票結算方式下,因銷售商品、產品等而收到的商業(yè)匯票,包括商業(yè)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。它是交易雙方以商品購銷業(yè)務為基礎而使用的一種信用憑證。

4.應收票據到期日與到期價值的確定

1、到期日的確定

應收票據的到期日應按不同的約定方式來確定。如約定按日計算,則應以足日為準,在其計算時按算尾不算頭的方式確定。例如4月20日開出的60天商業(yè)匯票的到期日為6月19日。如約定按月計算,則足月為標準,在計算時按到期月份的對日確定,若到期月份無此對日,應按到期月份的最后日確定。例如8月31日開出的6個月商業(yè)匯票,到期日應為下年2月28日(若有29日為29日);若此匯票為 8個月時,到期日應為下年的4月30日。

2、到期價值的確定

應收票據的到期價值即商業(yè)匯票到期時的全部應支付款項,要根據票據是否帶息的不同來確定。若是不帶息票據,到期價值就是票面價值即本金。若是帶息票據,到期價值為票據面值加上應計利息,計算公式為

票據到期價值=票據面值×(1+票面利率×票據期限)

上式中,利率一般以年利率表示;票據期限則用月或日表示,在實際業(yè)務中,為了計算方便,常把一年定為360天。如,一張面值為1 000元,期限為90天,票面利率為10%的商業(yè)匯票,到期價值為:

1000×(1+10%×90/360)=1025

5.應收票據的收回和背書轉讓

1、應收票據到期收回款項時,應按票面金額予以結轉;商業(yè)承兌匯票到期,承兌人違約拒付或無力支付票款的,應于收到銀行退回的商業(yè)承兌匯票、委托收款憑證、未付票款通知書或拒付款證明時,將其轉作應收賬款。

2、將持有的應收票據背書轉讓時,應按票面金額結轉。如為帶息票據,還應將尚未計提的利息沖減財務費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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